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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2019-02-28 10:58  

    一、实验中心实行坐班制。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实验中心人员请假按校院的请假制度执行:病假需到附属医院开具病休诊断证明;事假七天及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十五天以上各单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领导审批。
    三、无正当理由或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者,按旷工记录。因公出差按出勤记录,但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上报院主管院长批准。
    四、工作日的上下午,工作人员都要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代签。考勤表由考勤负责人管理,每周五下午向全体人员公布,无疑义后存档。
    五、每学期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情况,由中心考勤负责人据实报院办。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六、在正式上班时间安排实验无法保证实验进度的情况下,可安排晚上和周末等休息时间做实验,所用时间报考勤负责人。实验中心给等量的补休时间,休息时间由本人提出,中心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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