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超 倪 健
副组长:李 磊 李志华
成 员:付 佳 胡振龙 赵 欣 薛红梅 马永强 苗敬利
吴 迪 贾少锐 李 燕 杜 永 李雅洁
霍庆春 李雄飞 郭晓璐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建娇
成 员:丁 然 赵 辉 李德霞
3、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苗敬利
成 员:薛红梅 吴 迪 贾少锐 杜 永 马永强
二、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各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通过专业认证(评估)专业等条件进行统筹分配。
2、学院按上一年度所分配名额的140%-180%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已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不得同时推荐为本次学院推免名单人员。
三、推荐条件和要求
参照2026年推免条件,待上级下发正式推免通知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申请学生符合《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无考试违纪、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4、完成培养方案前三年(学制为四年)或前四年(学制为五年)要求的学分,注重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试成绩记入学业综合成绩,并作为基础遴选指标。
5、其他情况: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高水平运动员不得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在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以第一主创人员在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于2026年8月29日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手写签字版《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份至学院教学办(16号楼北楼526)。
2、2026年8月30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对学生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学术不端情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
3、2026年8月31日,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和推荐人选名单排序。2026年8月31日至9月9日,学院按上一年度所分配名额的140%-180%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
4、根据学校下达的实际推免名额,从拟推荐名单中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工作纪律
1、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当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免推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免推的教职工,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并影响免推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附则
1、在推免工作实施过程中,当年度如遇上级政策有新的调整,按上级的最新政策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