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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7年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

来源:   |   2026-08-27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 超  倪  健

副组长:李  磊  李志华

成  员:付  佳  胡振龙  赵 欣  薛红梅  马永强  苗敬利

吴  迪   贾少锐  李  燕   杜  永   李雅洁

霍庆春   李雄飞   郭晓璐

2、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督查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赵建娇

成  员:丁  然  赵  辉  李德霞

3、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苗敬利

成  员:薛红梅  吴  迪  贾少锐  杜  永  马永强

二、名额分配

1、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各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预计毕业人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通过专业认证(评估)专业等条件进行统筹分配。

2、学院按上一年度所分配名额的140%-180%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已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不得同时推荐为本次学院推免名单人员。

三、推荐条件和要求

参照2026年推免条件,待上级下发正式推免通知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申请学生符合《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推荐条件,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无考试违纪、作弊,无学术不端行为。

4、完成培养方案前三年(学制为四年)或前四年(学制为五年)要求的学分,注重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均按首次考试成绩记入学业综合成绩,并作为基础遴选指标。

5、其他情况: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推荐。高水平运动员不得单列推免名额或制定单独推免办法;在国际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以第一主创人员在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于2026年8月29日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手写签字版《河北工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份至学院教学办(16号楼北楼526)。

2、2026年8月30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对学生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学术不端情况,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

3、2026年8月31日,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和推荐人选名单排序。2026年8月31日至9月9日,学院按上一年度所分配名额的140%-180%进行拟推荐名单公示。

4、根据学校下达的实际推免名额,从拟推荐名单中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工作纪律

1、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涉及当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免推的我校教职工,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免推的教职工,也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并影响免推工作公平公正的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员,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对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后,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附则

1、在推免工作实施过程中,当年度如遇上级政策有新的调整,按上级的最新政策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