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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学]关于做好2021级计算机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来源:   |   2022-07-19 

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201910 号文),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级计算机大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原则

依据第一学年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学生自愿申报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志向和特长,在专业大类内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学生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

长:倪健、王超

副组长:李学东、王巍、李志华

(二)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学生分流工作全过程,确保分流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组长:李学东

组员:王泽超、苗敬利

(三)专业咨询组

负责专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组长:付佳

组员:薛红梅、吴迪及专业骨干教师

(四)专业申报组

负责组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公示无误、汇总后提交专业分配组;协助专业分配组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分绩点及专业分配结果公示。

组长:王泽超

组员:2021级计算机类专业辅导员

(五)专业分配组

负责根据学生志愿、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确定接收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学校。

组长:付佳

组员:李燕、马红霞

三、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本次分流对象为2021 级计算机大类学生,在计算机大类内进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2 个专业的专业分流。

1 专业分流计划表

专业

计划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2

软件工程

60

四、工作程序

我院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分为准备、指导、申报、分配和公示五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第二学期初)

成立信电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咨询组、专业申报组、专业分配组人员构成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指导阶段(第一学期初、第二学期期中)

第一学期初,在新生教育阶段,对计算机大类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宣传。第二学期期中,通过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三)申报阶段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在学校规定的填报时段内,每人按顺序填报2个志愿。如未按期填报志愿或填报不足2个志愿,则等同于服从学院分流安排。

(四)分配阶段

学院对大类内所有学生按照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结合个人志愿按录取原则和录取方法进行专业分配。

录取原则:

1.成绩优先原则(第一优先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未参加考试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

2.志愿优先原则(第二优先级):学生根据对专业的了解,结合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填报第一、二志愿。

录取方法:

按照学生第一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次录取。(总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则排序依据依次为:高等数学、英语、C语言课程成绩。)

在成绩优先的原则下,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已录满,则录入第二志愿。

(五)公示阶段

公示专业分流结果,为期五天。对公示的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阶段内向学院分流监督工作小组反映情况。学院监督工作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专业分流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工作进程安排

分流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学期期中

学院做好各专业分流的宣传指导工作

第二学期期中

学院上报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第二学期期末

2022.7.20

学院按大类导出2021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 (截止到此时间段的所有科目的绩点排名)

第二学期期末

2022.7.25

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学工办老师组织学生确认签字。

第二学期期末

2022.7.28

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总平均学分绩点审议确定分流结果

第二学期期末

2022.7.28-2022.8.1

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平均学分绩点确定分流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 5 天)

第二学期期末

2022.8.2

分流结果上报学校

六、其他说明

(一)2020 级及以前学生因学籍异动(如参军、休学等原因)到 2021 级就读的未参加过分流的学生,按学分绩点参与 2021级学生分流。

(二)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分流后不得变更。专业分流后,信电学院 2021级各专业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与转学”的规定办理转专业事宜(注:转专业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绩点排名,采用分流后的专业排名。)

(三)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专业分流志愿表填报的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并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如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导致无法确认专业意向的,视为学生自愿放弃志愿填报的权利,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安排。

(四)2021级休学学生不参与本次分流。

(五)其他未尽事宜,学院将依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研究处理。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