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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助贷

河北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来源:   |   2020-08-3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组长:学工办主任,组员:全体辅导员。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组员由学生代表担任。


1.学院将学校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金名额,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2.辅导员组织学生学习文件、政策。

3.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学习成绩及困难程度,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领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等,认真、如实地进行填写。

4.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推荐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在本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

5.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专业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学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审核后,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如师生有异议,评审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学工部。